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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周必大刻本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小识

分类:读书札记 作者:刘明 整理时间:2022-05-22期刊:《古典文学知识》2021年3期 阅读数:人阅读

国家图书馆藏南宋庆元二年(1196)周必大刻本《欧阳文忠公集》(如封三图一所示,编目书号11396,卷3—6、38—44、61—63、95、134—143配明抄本),行款版式为十行十六字,白口、左右双边,双黑鱼尾。版心上镌本版字数,中镌“欧阳文忠公集”和卷次,下镌叶次及刻工。卷端题“居士集卷第一,欧阳文忠公集一”。傅增湘称是书“模印精湛”,“盖在公集为最后之定本,亦元明诸刻之祖本。七百余年之古刻,三千余叶之钜编,世传欧公全集当以此本为最矣”(《藏园群书经眼录》)。赵万里也称:“明代诸本多从此本出。”(《中国版刻图录》)足见其版本及文献价值,世称“吉州本欧集”。

周必大与欧阳修均为吉州人,故刻欧集寓有遥祭乡先贤之意,周必大跋即称:“既以补乡邦之阙,亦使学者据旧鉴新,思公所以增损移易,则虽与公生不同时,殆将如升堂避席,亲承指授。”此部吉州本卷首有《欧阳文忠公文集总目》,内容序次为《居士集》五十卷、《外集》二十五卷、《易童子问》三卷、《外制集》三卷、《内制集》八卷、《表奏书启四六集》七卷、《奏议集》十八卷、《杂著述》十九卷、《集古录跋尾》十卷、《书简》十卷,凡一百五十三卷,另《附录》五卷。《居士集》卷末署“熙宁五年(1072)秋七月男发等编定,绍熙二年(1191)三月郡人孙谦益校正”,后附“朝佐考”(朝佐,即编定校正者之一的丁朝佐)及校勘记。其余各集卷末多无题署(有题署者如《河东奉使奏草》卷上末有“绍熙五年十月郡人王伯刍校正”),仅列校勘记,以白文(阴文黑围)标识。《附录》卷五末有“编定校正”人等衔名,即“绍熙二年郡人孙谦益字彦、绍熙三年(1192)承直郎前桂阳军军学教授丁朝佐字怀忠、绍熙四年(1193)郡人乡贡进士曾三异字无疑、绍熙五年(1194)郡人登仕郎胡柯字伯信”。次“覆校”衔名,即“庆元元年(1195)州县学职事葛潨字德源、王伯刍字驹甫、朱岑字山父、胡柄字谦甫,庆元二年郡人迪功郎新临江军清江县主簿曾焕字文卿、郡人乡贡进士胡涣字季亨、郡人乡贡进士刘贙字棠仲、郡人罗泌字长源”。次周必大跋,末署“六月己巳前进士周必大谨书”。

全集以《居士集》为首,缘于“惟《居士集》经公抉择,篇目素定”(周必大跋),“《居士集》五十卷,公所定也,故置于首”(另一种宋刻本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卷首《年谱》末所载嘉泰四年题识)。按诸史料,如《文献通考·经籍考》引叶梦得语云:“欧阳文忠公晚年取平生所为文自编次,今所谓《居士集》者。”《直斋书录解题》亦云:“《居士集》,欧公手所定也。”除《居士集》为欧阳修生前手定且袭用旧题外,其余各集由周必大等“遍搜旧本,傍采先贤文集”编校而成,且总题以“欧阳文忠公集”。题名镌署采用“小题在上,大题在下”的格式,以示作者之手题(或篇目旧题,“居士集”之外各集之题或援据旧本,或由周必大等所拟,暂统以旧题视之)与编者之总题各有区别。

周必大刻《欧阳文忠公集》,惟《居士集》属欧阳修亲定之本。欧阳修卒后,《居士集》又经长子欧阳发等编定,时在北宋熙宁五年。苏轼《六一居士集叙》云:“诵习欧阳子之书,余得其诗文七百六十六篇于其子棐,乃次而论之。”欧阳棐乃修次子,序撰在元祐六年(1091),《四库全书总目》称:“时发已卒,故序中不及耳!”则《居士集》当又经苏轼再编订。欧阳发编本为五十卷本,苏轼编本卷帙不详。两宋欧阳修集传本较多,周必大跋称:“自汴京江浙闽蜀皆有之……而用字往往不同,故别本尤多。”其中北宋时传本见于著录者,如《天禄琳琅书目》有宋版《居士集》一百卷,卷五十后载有“吉州公使库开到《六一居士集》计五十卷,宣和四年(1122)九月记”。至于溢出的五十卷,该书有祝庇民序,称太守陈公(即吉州太守陈城)尝以公帑之余刻《居士集》五十卷,观者犹恨未为全本,今太守方公(即方时可)惜之,而俾嗣其事云云。此帙北宋宣和间吉州刊本(遭嘉庆二年宫火而不传),或即周必大跋称的“庐陵本”,云:“庐陵所刊抑又甚焉(指以意轻改而致讹谬不可读),卷帙丛脞,略无统纪。私窃病之,久欲订正。”印证周必大本主要依据此吉州本,可得全集卷帙的大半。除吉州本外,当时还有“别集”之编,政和四年(1114)李之仪撰《欧阳文忠公别集后序》(载《姑溪居士后集》卷十五)云:“蜀人梅贽(或作‘挚)公仪为滑州,得残稿数纸,文义粲然,然不知其所自。以类访之,得于人者又数十纸,问诸所自,亦莫知。持归以质于公(即欧阳修),公曰:此我通判滑州时学书,偶至于盈纸,不意流落,犹在也……汝阴王乐道与其子性之皆博极群书,手未尝释卷,得公家集所不载者为二十卷。”

南宋时期的欧集传本,见于书目著录者如《郡斋读书志》有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八十卷和《谏垣集》八卷,称书中“有苏子瞻序”,推断即苏轼编本。又赵希弁《读书附志》著录《欧阳文忠公文集》一百五十三卷、《附錄》五卷,又著录《庐陵欧阳先生集》六十一卷,云:“右欧阳文忠公修永叔之文也。《读书志》云文忠公集八十卷、《谏垣集》八卷。希弁所藏一百五十三卷,内《居士集》五十卷、《外集》二十五卷、《易童子问》三卷、《外内制》十一卷、《表奏书启四六奏议》二十五卷、《杂著述》十九卷、《集古录跋语》一十卷,附录五卷。别一本六十一卷,乃旧物也。”赵希弁所列《欧阳文忠公集》篇次卷帙与周必大本基本相同,知即据该本卷首《总目》照抄(马楠称“赵希弁《读书附志》则呈现机械抄录的特点,记录篇卷目录信息非常准确”,参见《〈直斋书录解题〉与宋代刻本》,载《古典文献研究》第二十一辑下卷,凤凰出版社2108年版)。惟漏抄《书简》十卷目一条,而致不合全集“一百五十三卷”之实。断定赵希弁著录本即周必大庆元二年吉州刻本《欧阳文忠公集》。此外还著录一种称之为“旧物”的六十一卷本,疑为北宋时编本。

《直斋书录解题》也著录有一部,即《六一居士集》一百五十二卷、《附录》四卷和《年谱》一卷,云:“其集遍行海内,而无善本。周益公解相印归,用诸本编校,定为此本,且为之《年谱》。自《居士集》《外集》而下至于《书简集》凡十,各刊之家塾。其子纶又以所得欧阳氏传家本,乃公子棐叔弼所编次者,属益公旧客曾三异校正,益完善无遗恨矣。”陈振孙所称与周必大本及周跋有不合,其一,周必大本不含《年谱》一卷,《年谱》为胡柯所撰(字伯信,吉州人,官登仕郎,事迹无考),胡柯参与《欧阳文忠公集》的编定校正,时在绍熙五年,但并未刻入所撰《年谱》。其二,所称周必大之子周纶得欧阳棐编本当即《居士集》,但《居士集》卷末题“男发等编定”,不应仅及棐。再者周纶得此集使曾三异校正之事,在周必大跋中未提及。其三,周必大本有《附录》五卷(内容分别为祭文、行状和谥诰一卷,墓志铭和神道碑一卷,传两卷和事迹一卷),而此本只有四卷。当然,所言似也有与跋相合者,如称自《居士集》至《书简集》凡十而“各刊之家塾”,跋则称“第弟首尾浩博,随得随刻”。基本可推断,《直斋书录解题》著录本并非周必大庆元二年原刻本,而很有可能是周必大本的翻本(即翻版或重刻本)。《天禄琳琅书目》即辨之云:“今以必大序考之,三异本预校雠之列,书中并无必大子纶重加编次之语。且《年谱》系出胡柯之手,而非必大所作,岂振孙所见又为别本耶?”傅增湘据所见各本欧集刊刻字体有异,提出周必大“初刻本”和据之“覆刻本”的概念。赵万里先生也精到地指出:“稍后江西地区又据此本翻版二次,行款版式悉同,也亦误认为吉州本(即周必大刻本)。”翻版的提出,有助于结合现存《欧阳文忠公集》的版本实物,以认定陈振孙著录本的面貌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国家图书馆恰藏有一部含《年谱》一卷在内的宋刻本《欧阳文忠公集》(编目书号01030),属残本,仅存七十二卷。卷首即为《庐陵欧阳文忠公年谱》一卷,次《欧阳文忠公文集总目》。据《总目》,该本篇次、卷帙与周必大本相同,即为周必大本的翻版。赵万里所称“翻版二次”者,该本为其一(如封三图二所示);第二部也藏在国家图书馆(编目书号11454,不含《年谱》一卷)。此两部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尽管行款版式与周必大吉州原刻本相同,但均著录为“宋刻本”,正是因为属翻版,以与周必大刻本相区别。界定翻版的主要依据首先是刊刻字体有差异(另刻工也不同,如卷一第一叶所镌刻工),傅增湘即称:“字类颜书者为最精美,应是益公(即周必大)初刻本。此外一刻较方整,一刻较古拙,当是宋时覆刻本。”(《藏园群书经眼录》)审周必大吉州原刻本刻风与《文苑英华》如出一辙,而现存属翻本有《年谱》者较为严整,无《年谱》者则较为古拙。习惯以为翻版者要逊色于原刻,而此部有《年谱》的翻刻周必大本似略胜一筹。开本阔大,雕镌秀劲,摹印若出新硎,洵为佳本。另外就是《年谱》末有庆元二年和嘉泰四年(1204)两则题识,即属翻版时刻入。《直斋书录解题》著录者当即此部,但又有差异,即著录本一百五十二卷、《附录》四卷,相较于周必大本两者各佚去一卷。经考察,此缘于陈振孙未细致掌握全集篇目内容和误读该本中题识的结果,当然这也是以抄撮为主要编纂手段的目录学专书的固有弊端。兹过录两则题识如下:

文忠公年谱不一,惟桐川薛齐谊、庐陵孙谦益、曾三异三家为详。虽用旧例,每岁列其著述,考文力之先后。然篇章不容尽载,次序宁免疑混。如公曾孙建世以告敕宣札为编年,尚多差互,况余人乎!今参稽众谱,傍采史籍,而取正于公之文。凡《居士集》《外集》,各于目录题所撰岁月,而阙其不可知者。奏议表章之类,则随篇注之,定为文集一百五十三卷。《居士集》五十卷,公所定也,故置于首。《外集》二十五卷次之,《易童子问》三卷(《诗本义》别行于世),《外制集》三卷,《内制集》八卷,《表奏书启四六集》七卷,《奏议》十八卷,《杂著述》十九卷,《集古录跋尾》十卷又次之,《书简》十卷终焉。考公行状惟阙《归荣集》一卷,往往散在外集,更俟博求。别有《附录》五卷,纪公德业。此《谱》专叙出处,词简而事粗,备览者当自得之。庆元二年二月十五日。

元裒六一书阙《归荣集》一卷,检他集,间有致仕后杂著数篇,遂以其类分置《外集》中。今得六一当时自编此卷,其数正同,乃知所分不可易也。今以元篇列于《总目》之后,毫发无遗恨矣。嘉泰四年中秋续题。

第一则题识虽不署撰者,但出自周必大之手,载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《文忠集》卷五十二,題《欧阳文忠公年谱后序》。第二则亦不署撰者,同见于《文忠集》收录(在前序之后),仍出自周必大之手。按楼钥撰《忠文耆德之碑》称周必大卒于嘉泰四年十月庚寅朔,此则题识署撰于“嘉泰四年中秋”,推断可能为周必大围绕《欧阳文忠公集》撰写的最后一篇序跋类文字(本集不收,应据补)。印证刊刻欧集是他的名山事业,至人生的最后时刻仍牵挂于斯。第一则题识主要讲欧公年谱的编纂,有下述三个细节颇可留意:

第一,周必大称年谱撰者有薛齐谊、孙谦益和曾三异三家,其中孙谦益和曾三异两人参与了欧集的编定校正。但三家年谱均未采用,而是“参稽众谱,傍采史籍,而取正于公之文”,即新编《年谱》,且称之曰“专叙出处,词简而事粗,备览者当自得之”。然周必大并未指出该《年谱》的编者,再者题识虽撰写在庆元二年二月,较吉州原刻本撰写于同年六月的周跋还要早四个月。但原刻本并不收《年谱》一卷,也未收此则题识,个中事由值得揣摩。翻版欧集所载《年谱》虽亦不题撰者,但出自胡柯之手无疑义,他同样也是欧集编定校正者之一。推测原刻本不载《年谱》正是平衡各家年谱的结果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“抑此扬彼”的纷争。而载有《年谱》的此部翻版本,据嘉泰四年的题识,当重刻在是年。从周必大“毫发无遗恨”的感喟中,可理解刻入《年谱》的用心。陈振孙在《直斋书录解题》中撰写欧集提要时,必然会读这两则题识,特别是“别有《附录》五卷,纪公德业。此《谱》专叙出处”云云。误以为《年谱》一卷乃《附录》五卷之一,遂著录为“《附录》四卷、《年谱》一卷”。

第二,周必大在题识中特别提到欧集阙《归荣集》一卷的问题,称“往往散在外集,更俟博求”。陈振孙同样作了误解处理,即认为欧集的一百五十三卷阙此集一卷,遂著录为“《六一居士集》一百五十二卷”。陈振孙著录本的不合,乃出自个人误解,推想起来当合乎其实,实则著录本为一百五十三卷、《附录》五卷和《年谱》一卷。关于阙《归荣集》的问题,嘉泰四年题识中再次述及,称得到了“六一当时自编此卷”,即欧公手定本,遂刻在《总目》之后。今翻版本《总目》后阙,无法实物验证。检《中国古籍善本书目》著录一部宋刻本《欧阳文忠公集》(编号2679),即国家图书馆所藏此翻版本残卷与南京图书馆残卷的相互配补,虽《总目》后存卷一至六十五,也未显示《归荣集》一卷的存在。推测该集在原书中独立为一册,在卷数上与原来的一百五十三卷不相掺和,即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。而这正符合第二则题识中所说的:“乃知所分不可易也(指欧集既有的一百五十三卷),今以元篇列于总目之后。”该集既独立成册,卷目又独立为一卷,并不计入全集的一百五十三卷之内。这决定了它很容易被视为附属之本,在流传中也易致散失。即便是散佚,也并不影响欧集原一百五十三卷的完整性,仍呈现为完本之貌。

第三,此两则题识均未交待翻版本是否还由周必大主持刊刻。但从他“毫发无遗恨”的话,推断仍然与此次翻版即重刻有密切的关系。相较于庆元二年吉州原刻本,此次重刻增入《归荣集》一卷和《年谱》一卷,可谓宋代欧集的最全之本。陈振孙著录的正是此本,只可惜误解题识,又加之未仔细审读全集篇目内容,遂在著录上留下瑕疵,赖国家图书馆所藏此翻版本的实物而得以厘清。

总之,周必大在庆元二年主持编完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后,据现存的版本实物欧集至少有三次刻版,即庆元二年吉州周必大刻本和两次翻版。行款版式均保持一致,在刻风和所收篇目内容上有差异。相较于翻版本,庆元二年刻本属原刻。两次翻版本中有《年谱》一卷者,即《直斋书录解题》著录本,与周必大有着直接的关系,当亦刻在吉州。无《年谱》一卷者,版心所镌刻工有蔡懋、蔡和、邓新、邓俊和刘宝等,皆“光、宁间豫章刊工”(《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》),虽不一定刻在吉州,也不出江西地区。其实,国家图书馆还藏有一部翻版本(编目书号0560),与有《年谱》的一部翻版本当系同版摹印,书衣题字乃宋人手笔。最可异者,书根有宋人题字,标明每一册所在欧集(指全集)的卷次,该册内容所属之集(指全集内子目层面的各集)和相应卷次,以及总册数。如“欧阳文集五十四之五十八,外集四之八,共四十册”。书写顺序自书根靠近书脊一侧始,推断此部欧集的放置是侧立式插入书橱中,而非竖立式。这在传世宋本中极为罕见。传世宋本欧集,除周必大刻本及其翻版本外,还有一种是衢州本《居士集》五十卷,著录为“宋绍兴衢州刻本”,即北宋熙宁五年欧阳发等编定本在南宋衢州地区的重刻本,“开版宏朗,字体严整,气息朴厚”(《藏园群书题记》)。傅增湘称:“熙宁祖本既不可见,此本犹可窥欧公手定之旧,为传世欧集第一刻,亦足贵矣。”(《藏园群书经眼录》)又称:“传世欧集莫先于此本矣。”(《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》)而赵万里称:“此本(指周必大吉州刻本)行,宋时欧集其他州郡刻本均散佚不传。”略有眉睫之失。

最后再简述周必大编刻吉州本欧集的过程,据庆元二年六月所撰书跋,缘于当时欧集各传本“或以意轻改,殆至讹谬不可读”,周必大退归吉州遂集合门客“遍搜旧本,傍采先贤文集”以重订欧集。参与者有孙谦益、丁朝佐、曾三异和胡柯,属“编定校正”角色。又有葛潨、王伯刍、朱岑、胡柄、曾焕、胡涣、刘贙和罗泌诸人,属“覆校”角色。编定始自绍熙二年,至庆元二年止,历五年之久,凡得欧集一百五十三卷,别为《附录》五卷,并在庆元二年梓行于世。关于刊刻,跋称“第首尾浩博,随得随刻”。考虑到跋明言庆元二年完成编定“可缮写模印”,则刊刻必在此年或之后。但并没有依据证实庆元二年之后尚在刻,遂一般著录为庆元二年刻本。则“随得随刻”当指缮写完一种子目集即付梓,而不必待全集缮写完方刻版印行。一年之内即告竣工,足见当时刻版印行效率之高。附带一说的是,此篇周跋可作为校勘学的经典文献,称:“前辈尝言,公作文,揭之壁间,朝夕改定。今观手写《秋声赋》凡数本,刘原父(即刘敞)手帖亦至再三,而用字往往不同,故别本尤多。”以欧文个案的方式印证异文的产生,并不一定形成在文本的流传过程中,很大程度上也是作家自身造成的,即出自己手的不断改定而导致异文别本。

由于欧阳修籍吉州,故该地是刊刻欧集的中心地区,北宋时期产生过吉州本(即《天禄琳琅书目》著录的一百卷本《居士集》,当亦即周跋所称的“庐陵所刊”本),至南宋又有周必大刻本及其翻版本。可以看出作家里籍与书籍刊刻的互动关系,这是研究宋代书籍史不可忽视的一个侧面,反过来对于判定书籍的刊刻地也不无佐证之益。此部周必大吉州刻本,钤“益”(此为朱文圆印,印主不可考。按《宋史·周必大传》称“拜少保、益国公”,或即为必大钤章,姑留一说俟考)、“徐健庵”“乾学”、“增湘”“沅叔藏宋本”“藏园”“双鉴楼收藏宋本”诸印,清徐乾学旧藏,1916年为傅增湘所得(《藏园群书经眼录》称“丙辰岁得于吴门”),现藏中国国家图书馆。

(作者单位: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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